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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第四期教育部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的通知

發布者: [發表時間]:2024-08-12 [來源]: [浏覽次數]:

各學院(部):

為幫助用人單位培養和招聘更多實用型、複合型和緊缺型人才,推動高校人才培養與就業有機聯動、人才供需有效對接,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第四期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學校将組織開展第四期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開展時間

2024年7月—2025年7月

、工作流程

自第四期起,就業育人項目采用部、省、校三級管理機制,實行動态審核、常态化運行模式。用人單位和高校項目負責人即時申報,部、省、校三級動态審核推薦。發布項目、申請對接、立項申報及審核推薦均需在本期開展時間内完成。

(一)發布項目

用人單位在教育部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平台(以下簡稱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注冊認證後,申報項目需求,申報内容可參考項目申報指南。各行業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下設機構,簡稱行業就指委)組織相關專家,對用人單位提交的項目需求按照“即申即辦”的工作原則進行常态化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需求在平台動态發布。

申請對接

高校就業部門要廣泛宣傳推介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組織動員本校輔導員、就業工作專職教師、任課教師等積極參與,通過平台提交項目對接申請。用人單位在收到項目對接申請後,及時開展項目論證評審,并與審核通過的項目所在高校簽署合作協議,對于同一高校的同一項目内容隻能簽署一份合作協議。

立項申報

校企雙方簽署合作協議後(須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高校項目對接申請人将立項材料(合作協議等)上傳平台,經校級管理員核驗通過後報送至省級管理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即申即辦”的工作原則開展常态化評審,在平台提交立項結果,立項名單動态公布。

 

)項目實施

合作協議簽署後,用人單位和高校共同推動項目實施,落實落細合作内容,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高校根據協議約定,牽頭開展項目落地實施并定期向用人單位報告進展情況。項目經費及軟硬件支持(原則上不得為零,相關支持情況作為結項的重要參考)由用人單位根據合作協議向高校提供。

)結題驗收

高校項目負責人在合作協議約定時間内完成項目合作内容及相關任務,在平台中提交項目結題申請,經用人單位驗收完成、校級管理員初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複核後,結項名單動态公布。行業就指委适時組織優秀案例項目評選。

用人單位、高校參與條件與要求,項目内容類型以及項目開展過程中涉及的企業項目申報指南、高校項目申請書、校企合作協議書、項目結題報告等模闆材料,可在平台“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三、聯系方式

因第四期項目申報采取動态化審核,企業和個人均可在該時間段内随時申報(2024年7月—2025年7月),請有意申報的老師提前聯系學校負責人。

校級申報工作聯系人:許潇丹 027-87934614,15629045600,也可通過大群添加QQ

關于開展第四期教育部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的通知.pdf